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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辛丰镇实施长江经济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8/20 

辛丰镇实施长江经济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

镇江市丹徒区辛丰原黄墟土门采石场1号、2号、3号宕口和原藤树1号宕口2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标段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辛丰镇实施长江经济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辛丰镇实施长江经济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报告辛政发[2020] 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省级补助及其他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丹徒区山北村原土门采石工矿区(丹徒区辛丰原黄墟土门采石场1号、2号、3号宕口和原藤树1号宕口2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为1956万元

3、工程估算价(万元): 工程造价约为1956万元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年9月20日至2021年3月18日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DT202008510-01

镇江市丹徒区辛丰原黄墟土门采石场1号、2号、3号宕口和原藤树1号宕口2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180日历天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资质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有水工环或岩土工程或地质高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5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⑨、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⑩、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必要条件:

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 (2020年5月和2020年6月和2020年7月) 的社会保险证明;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3.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缓交或免交招标文件要求月份的社会保险的,请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同时提供有效的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的劳动聘用合同。

(二)、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近年类似工程业绩:企业自2017年1月1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1500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1500万元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注:业绩须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提供直接发包备案表原件扫描件或者其他直接发包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由国土部门(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原件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意见书为准。

(三)、其他要求: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保证金要求: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5万元;

(3)、履约保证金要求: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五、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

招标的评分方法要求:投标报价40分,施工组织设计50分,投标人业绩6分,企业资信4分。

1、 投标报价(40分)

1)先审查投标报价的有效性,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的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K1的取值范围为95% 、96%、97%、98%;K2=98% Q1、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4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出1%扣0.5分,每低于1%扣0.4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施工组织设计(50分)

具体评审如下: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7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6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6分);

(5)环境保护措施,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3分);

(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4分);

(7)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4分);

(8)劳动力、机械设备的技能水平及投入计划(3分);

(9)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6分);

(10)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地质灾害及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措施(5分);

(11)后期养护和植被恢复的方案及措施(2分);

(12)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2分);

上述12条除非施工组织设计存在严重失误或者重大错误,可以认定其不具备中标资格,否则上述12项评分应当不少于该项分的70%。各投标文件该部分的最终得分取所有评委成员有效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3.类似工程业绩(6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6分。

注:业绩须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提供直接发包备案表原件扫描件或者其他直接发包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由国土部门(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原件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意见书为准。

4.企业资信(4分)

(1)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省级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被评定为优良或优质工程的得1分;

本项以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有效获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专家评审意见,或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件)计分。本项计分只计一个工程,同一项目仅计取最高奖项,不重复计分。

(2) 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得1分,(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3)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得1分,(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得1分,(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08 月 20 日 00  00  2020  08  26  24 : 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 , 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七、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09 月 10 日上午 9:30 时分 。

八、其他

(1)、本招标公告中由招标人自行填写的部分,填写的内容仅限于对应条款的相应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和要求的,填写内容和要求无效。

(2)、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4)、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类似工程业绩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5)、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20 年 08  20 日 00  00 起至 2020 年 08  26 日 24:00 止;

(6)、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或书面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联系方式

(一)招标主体: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丹徒区辛丰镇中天路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徒新区金谷东路5号

联系人: 丁主任 联系人:张工

电话: 18248862399 电话:0511-88992603

(二)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监管部门:

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

电话:0511-89980212 电话:0511-89882695

(三)技术支持:

CA签章办理指南:网上招投标系统: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512527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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