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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3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0年10月22日讯:为满足对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及短缺专业人才需求,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简介

  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是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直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主要职责和任务是:承担全省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技术服务,拟定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开展全省地质环境监测;承担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地热等调查评价与综合研究等。经中国地质调查局评估为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A级单位,拥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监理甲级资质和省级认定的地质环境实验测试中心。先后被国土资源部、人事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院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人事教育科,院监察审计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具备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专业和人数

  具体岗位、专业及人数详见附件《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与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发布公告

  本招聘方案均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期发布,同时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为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网址为http://dnr.henan.gov.cn/)和河南省地质环境信息网站(http://www.hndzhj.org.cn/)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8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0月30日。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要把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xmwzbzjh@163.com(扫描件):

  (1)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毕业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

  (2)《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

  2.资格初审。2020年月日至2020年月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若审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重新按要求填报,报名无效。应聘者可登陆http://www.hndzhj.org.cn(河南省地质环境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三)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及排名。

  未到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视为零分,面试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3.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审核后,在省人社厅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按期聘任;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招聘纪律

  院监察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违背考试纪律行为的;

  (三)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资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

  (二)应聘人员已参加招聘单位在各大院校网络双选会、招聘平台发布的招聘公告中成功报名,并明确通过资格初审的,需要补充完善报名资料(电话另行通知)。

  (三)本次招聘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人员、考察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河南省地质环境信息网站(http://www.hndzhj.org.cn/)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进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方案由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8108403(院人事教育科)

  监督电话: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8108203(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0371-68108402(院监察审计办公室)

  点击下载>>>

  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及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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